• <option id="e4a6w"></option>
  • <legend id="e4a6w"><rt id="e4a6w"></rt></legend>
  • 新聞中心

    NEWS CENTER
    新聞中心

    首頁 > 新聞中心 > 行業新聞

    水環境治理改善水質就夠了嗎?

       日期:2021-11-18

    水質是水生態健康的決定性因素之一,但修復水生態只改善水質指標是不夠的,還需要重建生物群落。
    自然水體孕育著各類動物、植物、微生物,這些生物的新陳代謝活動驅使物質循環,形成水體的自我凈化能力。具備這種能力的水體才具有較為穩定的生態系統良好的自然景觀,即使在季節更替中有個別水質指標短暫超過水質評級范圍,之后也會自行恢復。
    相反,一些靠高成本手段維持水質的水體,即使表面上達標,實際上不具備良好的自我凈化能力。因此,修復水環境要有生態理念。
    目前的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主要涵蓋化學需氧量、氨氮、總磷、總氮、部分重金屬、溶解氧等理化指標,對于水質評價來說易于監測和比較。圍繞評價指標這根指揮棒,對于受污染水體的治理往往停留于截污和圍網拆除,忽視進一步的生態修復措施,導致治理效果反復不定。
    從另一方面來看,單項指標決定水質評級有時又導致過度投入和浪費。因此,無論從評價的科學性還是從約束導向作用來看,對水體的評價都需要引入生態指標進行綜合考量。
    近年來,相關部門曾嘗試制定包括理化因子、生物因子、水文景觀等多方面指標的河湖健康評估技術導則,是對于普遍評價水體健康水平做出的寶貴嘗試。但由于目標不同,其指標體系凝練程度和評價方法與基層生態環境部門評價水體的實際需求尚不能吻合。
    以生態理念指導水環境的保護和修復,全社會對于生態的認識是基礎,評價指標的“指揮棒”是關鍵,生態修復的投入和技術手段則是動力和支撐。
    為此建議:
    加強生態理念的宣傳,做好水環境科學的普及。科學普及的對象要抓住關鍵人群,首先是全國的河湖長,其次是相關部門和社會公眾,通過上崗培訓、參觀示范、媒體傳播、學校教育等途徑,把水生態和水環境的道理講明講透,使之深入人心并指導實踐。
    引入生態因子,進一步完善內陸水體的評價指標體系。參考歐盟、美國等地的水生態評價標準,依靠我國研究力量,針對我國實際需要和地域特征,凝練出易監測、可考核的主要生態指標,與水質指標協同運用,制定綜合評價體系。
    推行生態評價標準可分兩步走,第一步仍以水質作為主要評價指標,但以生態指標作為參考,矯正評級結論的偏差;第二步推行水質和生態的綜合評價標準體系,作為水體考核評級的依據,同時為新標準的推行準備好監測技術力量。

    加大治水投入,發展和推廣水生態修復技術。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生態也是財富,修復也是發展。要加大財政投入,撬動社會資本,調動科研力量開展技術研發,培植專業從事水生態修復的環保企業,推動技術流程的標準化和向環保企業的轉移轉化。要做到有目標、投入有著落、技術有支撐,使水體生態既可修復又可維護。

    水處理.png


    FEVUPA+BlA5r4rtmyKMOsYIbqCjydIoqJOnJa+rFWqwKjumlDVYZUTR+GaM1iz/7cfIFhxkqTTeUUteTr4zVls78+y1f1gGT6nqBp5vQmmpraHWy/E7+yAPgOAD4MJ9PbK6je79LK8ymgIMTl5L5Z3OjT4c3vlGq 中国人妻互换
  • <option id="e4a6w"></option>
  • <legend id="e4a6w"><rt id="e4a6w"></rt></legend>